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毕业生“立大志、明 大德、成大才、担大任”,落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进一步深化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工作,表彰留辽留连、扎根基层、投身重大领域重点行业等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毕业生,激励在校生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现面向2023届毕业生评选“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和“就业榜样”,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电信学部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
二、“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报条件
需满足以下全部五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现象;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按时正常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自我定位合理,职业目标明确,在就业中积极主动,在毕业生中有良好影响;
(五)已落实工作去向并符合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
1.“留辽留连”就业创业;
2.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入职部队文职;
4.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选调生及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包括“选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等;
5.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最急需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引领科技与时代发展的重点单位就业。可参考《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重点引导方向》(见附件 2)。
三、“就业榜样”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就业榜样”从本年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中,根据学校“一流大学”建设要求和学部、学院学科建设需要以及人才培养目标酝酿“就业榜样”推荐人选。推荐人需认真凝练榜样事迹,以备后期宣传。被推荐对象需满足以下任一就业去向:
1.“留辽留连”就业创业;
2.签约单位为与专业对口的央企国企、重点行业领军企业、科研院所等;
3.签约单位符合“国防现代化”“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 “新能源”“新材料”“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东北振兴”“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
4.参与选调生项目、“三支一扶”项目、基层或西部就业,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参军入伍、应聘部队文职等。
(二)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个人简介、事迹材料和照片4张。
1. 个人简介150-200字,事迹材料1000-1500字,按照《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就业榜样材料模板》提交word文档。事迹材料以个人简介为基础丰富具体事例,内容主要包括:在校期间所做各项准备工作,如学业、外语、专业技能、学生工作情况、实习、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方面的经历;求职择业过程、求职心得感悟、未来职业规划、求职困难及应对办法等。
2. 照片包括1张证件照(不小于500kb)、1张工作照或者学习 照(不小于2M)、2张生活照或形象照(不小于2M);不得使用自拍或视频截图。
四、申报人数
1. “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为9人(征兵入伍和选调生不占用以上名额 且无名额限制)。
2. “就业榜样”研究生推荐名额为1 人。
五、申报程序
(一)欲申报“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研究生需在5月28日18点前,通过校园门户-办事中心-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申请网页端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材料均以办事中心要求为准,逾期提交不予参评。
(二)5月28-29日学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线上评审,通过评审者报送招生就业处。
(三)5月29日学部通知拟推荐的“就业榜样”候选人进行线上申报;候选人通过校园门户-办事中心-就业榜样申请网页端操作;
(四)6月1日学部线上修订申报材料后提交至招生就业处;
(五)招生就业处确定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和就业榜样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授予“大连理工大学服从国家需要优秀毕业生”、“大连理工大学就业榜样”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六)所有评审工作所涉及的毕业生就业去向,均以毕业生提交申报时大工就业网的落位信息为准,如发生毕业生实际就业去向与所申报就业去向不符、违约或违纪等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已授予的荣誉称号。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