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校内评审补充通知》的要求,经申报人申报、学部答辩评审,最终推荐排序结果请见附件。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1-2022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部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宇琦,84708227,liyuqi@dlut.edu.cn,海山楼A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