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 表彰先进、 树立典型、 促进工作, 经研究, 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2019 年度“两优一先” 评选活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
1.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我校的共青团员、 保留团籍的专兼职共青团干部及全校所有基层团支部。
2.“两优一先” 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 和“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
3.各单位推荐参评的优秀团员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 3%,优秀团干部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 1%, 参评的先进团支部数不超过本单位基层团支部总数的 10%。
4.对在2019 年3 月“五四” 评选中荣获大连理工大学“标兵团支部” 荣誉称号的团支部追加 2个优秀团员名额和1 个优秀团干部名额。
5.“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 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 不能兼得。
二、 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 坚定“四个自信” 、 做到“两个维护” 。 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热爱祖国、 热爱人民、 热爱社会主义, 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 道德品行优秀。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成为注册志愿者, 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 学习成绩优良, 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工作本领过硬, 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 遵规守纪自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遵守团的章程, 履行团员义务, 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 和团的活动。
(5) 团龄在 1 年以上, 2016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 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 系统。
(6) 推报人选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 坚定“四个自信” 、 做到“两个维护” 。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 心系广大青年。 密切联系青年, 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 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 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 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 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 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 积极探索创新, 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 工作作风优良。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成为注册志愿者, 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学习态度端正, 学习成绩优良, 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6) 团龄在 1 年以上, 2016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
号。 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 系统。
(7) 推报人选应在学校、 学部(院) 等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团学干部, 原则上为 2018 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 政治能力好。 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
(2) 组织基础好。 积极宣传党的主张, 坚决贯彻党的决定, 认真担负教育团员、 管理团员、 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 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 组织设置规范, 工作制度健全, 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规范开展团员教育、 管理、 监督, 认真做好发展团员、 “三会两制一课” 、 团费收缴等工作。 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团支部及所属团员、 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 系统。 在全校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中, 评议结果为“较差”的团支部不得参评。
(3) 班子建设好。 贯彻落实“班团一体化” , 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 工作能力较强, 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 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 工作效果好。 坚持政治性、 先进性、 群众性, 工作活跃, 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 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三、 奖励办法
1.对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对先进团支部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 同时对相应团支部追
加 1 个优秀团员名额。
3.对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先进团支部予以宣传表彰。
四、 相关说明
1.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先进团支部要逐项填报申报表。
2.因团支部获得相关荣誉而产生的追加名额须由对应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如本支部内无合适人选, 可放弃, 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 若出现冒名顶替者, 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
3.如“五四” 标兵团支部因纵向改革造成团支部重组或者更名、或其他原因不存在的, 追加名额由获奖时的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如原先支部内无合适人选, 可放弃, 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 若出现冒名顶替者, 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
4.先进团支部追加的优秀团员申报表须与对应团支部申报表正反打印, 一并上交。
5.各支部及团员个人申请表在 2019 年 11 月 26 日 13:30前将相应申报表(一式两份)交到大黑楼3楼中厅相应报箱、并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ianxinpingjiang@163.com。 过期则自动放弃名额。
6.在申报与参评过程中, 若发现候选人选(集体) 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报与参评资格。 已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个人或集体, 如在此后犯有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法规, 将撤销其荣誉称号, 收回证书。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84708479
大连理工大学电信学部研究生团工委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