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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7-09-13 15:03:17 杨文崧 (点击次数0)
各学部、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巩固2017年度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确保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号)精神,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有关工作。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学校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学校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包括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各级科研平台基地,学部学院各类实验室。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对于近两年存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不力、首次检查整改不到位的科研实验室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各学部、学院要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四、工作方案
(一)学部、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12日-9月29日)
1.各学部、学院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可参照教育部下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见附件1),组织力量对学部、学院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学部、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各学部、学院应于9月29日下班之前,将《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便按照要求上报教育部。
(二)学校综合安全大检查 (2017年9月25日-30日)
在各学部、学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校安委会将组成检查组,选定若干实验室和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逐项进行现场对照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2017年10月-11月)
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校安委会向相关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相关学部、学院针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跟踪检查并提供咨询服务。
联系人:易善勇 杨文崧 联系电话:84706420
电子邮箱:ysyong@
附件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
附件二:XX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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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大连理工大学电气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