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进“一融双高”建设,按照“禾苗涵育计划”项目捐赠方意愿,围绕学院思政育人“六大计划”,充分发挥榜样青年的典型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推进学院加速卓越发展。现开展2024-2025学年“电亮星辰”榜样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电气工程学院基本学制内的在籍在学本科生、研究生。
(二)热爱祖国、思想进步、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三)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格高尚,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评审学年内本科生成绩前30%(不包含进步之星),研究生无欠学分情况;
(五)本科生在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本科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六)所参评奖项中有突出表现,能够起到模范带头和引领作用;
(七)参评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评审学年内2024级以前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排名不低于40%,2024级以后班级民主评议良好等级以上,研究生班级民主评议良好等级及以上。
二、奖项设置和类别条件
(一)奖项设置
“电亮星辰”优秀学子个人荣誉分为综合类和单项类。综合类设“卓越之星”;单项类设“学术之星”“科创之星”“服务之星”“实践之星”“自强之星”“进步之星”。
“电亮星辰”集体荣誉分2个项目,分别为“文明寝室之星”“集体奋进之星”。
(二)类别条件
1.个人荣誉综合类:
(1)卓越之星
名额设置:原则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各1名。
评选条件: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在各方面表现优异,全面卓越发展。为国家、学校、学院在相应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其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在校内获得广大师生好评,有效提升学校学院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参评学生在当前学业阶段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家奖学金。能够突出展现学院卓越面貌,被校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者优先;学习成绩优异或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有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等突出事迹者优先。
2.个人荣誉单项类:
(2)学术之星
名额设置:原则上硕士生、博士生各1名。
评选条件:专心科研、勇于探索,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参与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成绩卓著,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参评学生在当前学制内须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或国家奖学金、博士卓越奖学金、大额专项奖学金等荣誉。
(3)科创之星
名额设置:原则上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
评选条件: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代表电气学院在“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大创年会等重要国际、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上获奖。参评个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科生在评审学年内获得过科技创新奖学金;
②研究生在评审学年内获得过创新创业奖或智育单项奖;
③在评审学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创竞赛一等奖(金奖)及以上荣誉,申报者须为团队队长或团队骨干成员。
④在“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顶级创业大赛中获得过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申报者须为团队队长或团队骨干成员。
(4)服务之星
评选条件:热爱本职工作、严于律己、甘于奉献、扎根基层的优秀学生干部,工作方法和成效较好。在工作中“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担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青年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参评个人应在学校、学院等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或在党团支部、级队、班级等任职。本科生须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两年及以上且获评过社会工作奖学金,研究生须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一年及以上且获得过组织服务奖或优秀研究生称号。
(5)实践之星
评选条件:学年内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代表学校、学院在上述某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参评个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坚持实践砥砺,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及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展现当代大学生优秀品格,带动并影响他人积极投身实践,并取得优秀的实践成果,学年内代表学院获校级一等奖以上社会实践荣誉,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
②在文艺和体育方面具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体活动,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艺并带动身边同学,为学校学院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学年内代表学校学院在全国、省、市级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或个人获评至少2项校级或以上相关荣誉。
③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服务师生的活动,表现突出。学年内志愿时长不低于100个小时。具有一定号召力和影响力,在学习生活中“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事迹得到学校或校外媒体报道者优先。
(6)自强之星
评选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本科生须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须获批生源地或校园地助学贷款。充分体现“海纳百川,自强不息,厚德笃学,知行合一”的大工精神,在各方面积极进取,克服困难,表现突出,其自立自强的事迹在青年学子中影响广泛,具有较强的榜样示范作用,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表彰。
(7)进步之星
名额设置:原则上本科生1名。
评选条件: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学习过程中不断突破自我,进步明显。当年无二考挂科记录者优先。参评个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进步15%;
②参评学年春季学期必修课加权成绩排名相较于秋季学期进步20%;
③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分较上一学年提升10%。
3.集体荣誉类:
(8)文明寝室之星
名额设置:原则上本科生、研究生寝室共4个。
评选条件:寝室学习氛围浓厚,本科寝室成员整体成绩优秀,研究生寝室成员整体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突出,原则上评选学年寝室成员成绩全部位于年级前30%。寝室内整齐洁净,达到“文明寝室”标准,全年各类寝室检查分数均为10分。寝室成员团结友爱,相互促进,有共同的寝室建设目标。寝室成员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至少在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能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示范作用。
(9)集体奋进之星
名额设置:原则上本科生、研究生集体各1个。
评选条件:以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科研团队等为单位,集体目标明确、团结进步,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有助于集体发展的活动。有互帮互学、团结进取的学习风气;有敢于突破、勇于创新的科研精神;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的工作作风;有服务奉献、为院争光的精神风貌。原则上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在评选学年获评过校级以上集体荣誉,科研团队须取得突出科研业绩。
三、评审及奖励
(一)奖励
学院授予“电亮星辰”优秀学生或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并对获“卓越之星”的个人给予5000元/人奖励,对获“学术之星”“科创之星”的个人给予3000元/人奖励,其他单项获奖个人给予2000元/人奖励;对获“文明寝室之星”的集体给予1000元/寝室奖励,对获“集体奋进之星”的集体给予2000元/单位的奖励。
(二)评审流程
评审采用材料评审与答辩打擂结合的形式。评委由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组织报名后,通过初审按照200%以内比例确定打擂入围名单(奖项可空缺),根据打擂评审结果确定拟获奖人选,报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及“禾苗涵育计划”项目捐赠人审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评审及报名原则
1.个人荣誉类奖项同一年不可兼报。
2.个人荣誉单项类奖项同一学制内只可获评一次,但获评后可继续申请综合类奖项。个人荣誉综合类奖项同一学制内只可获评一次,且获评后不可再申报其他单项类奖项。
3.集体荣誉类奖项同一集体只可获评一次。(同一集体根据成员构成进行认定,如70%及以上成员未变化则视为同一集体)
4.根据每年报名情况,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初审,奖项可出现空缺或调整本研名额分配。
四、表彰及宣讲
1.以学院优秀学子表彰大会为契机,对评选出的“电亮星辰”优秀学子进行表彰,同时获得“禾苗涵育计划”奖学金。
2.成立“电亮星辰”宣讲团,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宣讲、座谈、讲演等形式发挥榜样示范作用,通过录制视频等线上宣传形式推送网络作品,扩大社会影响。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学生需填写申报对应奖项的申报表。例:《电气工程学院卓越之星申报表》、《电气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电亮星辰”申报汇总表》(附件1)
2.需要提交个人事迹材料的奖项,以第三人称行文,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经历过程,全文字数1000字左右。
(二)报送要求
申报同学于11月23日17:00前将《申报表》、《申报表》(签字扫描版)、《电气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电亮星辰”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dianqipingjiang@163.com。
备注:
1.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年级+本/研/博+申报奖项
2.电气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电亮星辰”申报奖项的支撑材料均以2025年9月1日以前取得为准。
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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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大连理工大学电气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