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全校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表扬活动的通知》(辽教通〔2025〕487号),大连市委教育工委大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表扬在连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大教工委通〔2025〕10号),学校《关于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开展2026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通过辽宁省生源审核的2026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
二、评比内容
1.推荐辽宁省2026届优秀毕业生;
2.推荐大连市2026届优秀毕业生;
3.评选大连理工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9人。
2.大连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3人(必须在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3.辽宁省优秀研究生毕业生5人(必须在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四、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5.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原则上在校期间(参评学历阶段)须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
6.参评研究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须: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2)已修完培养计划内所有课程且成绩优秀,博士研究生须具有申请答辩资格;
7.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级(含)以上就业及创新创业有关赛事奖项的,以及在科技创新方面荣获省级比赛一等奖、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级荣誉。
8.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级荣誉;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主动留连就业创业,服务于大连全面振兴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市、校级荣誉。
9.积极服务大连城市发展,参加大连2025年国际大体联足球世界杯和2025年夏季达沃斯等志愿服务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市级荣誉。
五、不受指标限制推荐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满足基本条件下,可以不受指标限制推荐为省优秀毕业生:
1.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应届毕业生。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应届毕业生(须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3.按照《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辽教函〔2020〕248 号)要求,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满一个学期的应届毕业生。
4.按照辽宁省第二届、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有关政策,获得省决赛银奖(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因全国、全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决赛时间晚于推荐时间,将在比赛结束后另行组织补报推荐。)
六、评选流程
申报不同类型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自行下载相关申请表和汇总表格,填写完整(特别是所获荣誉奖项)。于2025年12月25日(周四)17:00前,将对应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ianqipingjiang@163.com,纸质版送至海映楼一楼相应报箱。
电子版提交材料及命名要求:
1.附件2命名为“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姓名-学号”
2.附件3命名为“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汇总表(研究生)-姓名-学号”
3.附件4命名为“附件4:在连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姓名-学号”
4.附件5命名为“附件5:在连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姓名-学号”
5.附件6命名为“附件6:2026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姓名-学号”
6.附件7命名为“附件7:大连理工大学拟推荐辽宁省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姓名-学号”
7.不受指标限制的推荐对象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姓名-学号”
纸质版提交材料:
1.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
2.附件4:在连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附件6:2026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不受指标限制的推荐对象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不按照材料要求填写及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由学院组织函评,并从中择优选出辽宁省、大连市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公示后上报学生处。
七、提交材料
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评资格,报送材料明细如下:
(一)校优秀毕业生
1.《大连理工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大连理工大学2026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附件3);
3.申请破格推荐的同学,须提交600字以内个人事迹材料说明贡献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大连市优秀毕业生
1.《在连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4);
2.《在连高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5)。
(三)辽宁省优秀毕业生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6),填报要求严格参考《辽宁省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报送材料注意事项》(附件8);
2.《大连理工大学拟推荐辽宁省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7)。
注:可同时报送提交各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根据获评最高级荣誉称号确定评选结果。
不受指标限制的推荐对象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因道德模范表彰推荐的,应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因参军入伍推荐的,应提交《退役士兵证》复印件;因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推荐的,应提供包含项目和学生名单的校发文件(一份);因辽宁省第二届、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获奖推荐的,应提供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
八、注意事项
1.辽宁省优秀毕业生与大连市优秀毕业生不兼得。
2.需申报人填写的个人推荐表所有栏目均不得缺项,手写签名。
3.经评定的省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4.省教育厅将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省优秀毕业生名单。
5.市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大连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扬名单。
6.被推荐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期毕业或毕业离校前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荣誉、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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