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专家:
辽宁省科技厅正在组织开展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科技专家征集及已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入库专家申报要求
(一)入库条件
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产业技术类专家、战略管理类专家、财务金融类专家三类。入库专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积极鼓励企业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申请入库。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4)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
(5)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2.专业条件
(1)产业技术类专家条件。主要涵盖从事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与推广和产业创新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包括:(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博士后出站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作为项目(课题)第一负责人承担过已经验收通过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入选省级人才计划的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的技术主要负责人。
(2)战略管理类专家条件。主要涵盖从事规划、发展战略、政策研究、决策咨询、行政管理、项目管理、科技伦理治理等方面工作,熟悉国家、省科技创新政策和规划的管理人才。具体包括:(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省科技咨询委员会成员;省级以上智库或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分析师;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职务、省属以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副处级以上职务的行政管理人才;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的高级管理人员;科普基地负责人;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人。
(3)财务金融类专家条件。主要涵盖从事财务核算、审计的专业会计人员和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分析决策的管理人才。具体包括:(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熟悉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省属以上高等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在银行、证券、股权、资产管理、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从事具备3年以上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或上市辅导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新入库专家操作流程
全流程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下称“信息平台”)网上操作,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个人需先在“信息平台”注册二级用户,已注册用户可通过原账号直接登录,忘记原账号信息请联系单位管理员。
(2)专家通过“二级用户账号”登陆“信息平台”,进入“专家库”模块,依次点击“专家申报——新增专家——辽宁省科技厅计划项目专家征集——开始申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单位。
二、已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库内专家状态已全部设置为“待更新”,所有在库专家均应登录系统进行信息更新,务必进行信息完善。
已在库专家信息更新操作流程
专家通过“二级用户账号”登陆“信息平台”,进入“专家库”模块,依次点击“专家申报——用户专家一览——选择专家类别为‘辽宁省科技厅计划项目专家征集’的条目——修改”,对本人信息进行更新。各位专家务必重新填写相关内容,信息不完整将无法保存提交。
三、有关事项
(一)专家至少选择一种“专家类型”和“技术领域”,可以多选。专家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请于2024年11月13日前登录系统完成信息更新及确认工作,对于已经连续两年以上未进行信息更新确认的专家账号,科技厅将视情予以冻结或退库处理。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李 昊 024-23983439
刘程远 024-23983407
平台系统支持:卞守龙 024-23983158 17612488647
学校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经人:张佳卉 金瑞星
联系电话:84707603
上一条:转发科研院: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科研院:关于召开知识产权股权化融资座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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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大连理工大学电气工程学院